各國就削減航運排放達成歷史性協議
海事組織-集裝箱船在港口卸下貨物
在歷經多年的艱難談判之后,各國于周五達成一項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協議,致力于減少全球航運業的溫室氣體排放。新協議不僅確立了強制性燃料標準,還引入了全球范圍的碳定價機制。
這項協議是在聯合國國際海事組織海洋環境保護委員會會議上達成的,其核心目標是到2050年實現全球航運業凈零排放。協議預計將于2025年10月正式通過,并于2027年開始實施。
新規定將適用于總噸位超過5000噸的大型遠洋船舶,這類船舶目前約占全球海運二氧化碳排放總量的85%。
國際海事組織秘書長阿森尼奧?多明格斯對這一突破表示歡迎,并強調國際社會在氣候行動方面的合作精神。
他表示:“《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約》附件六修正案草案的通過,標志著我們在應對氣候變化、推進航運現代化方面邁出了關鍵一步。這也體現了國際海事組織切實履行其承諾。”
《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約》附件六專門針對船舶空氣污染,涵蓋了包括能效在內的多項強制性規定。該公約現已有108個締約方,按噸位計算約占全球商船隊的97%。
談判過程緊張
本輪談判于周五在倫敦閉幕。據媒體報道,包括美國在內的十余個國家對協議框架曾提出反對意見,最終協議經表決獲得通過。
國際海事組織-航運轉型的分水嶺
新框架采取“雙軌制”推進減排:一是設立逐年降低的全球燃料溫室氣體強度標準,二是推行碳定價機制,對排放超標的船舶收取費用。
根據新制度,高排放船舶需通過購買“補償配額”等手段抵消超標排放;而實現零排放或接近零排放的船舶將有資格獲得經濟激勵,推動市場向更清潔的海上運輸過渡。
支持最脆弱國家
協議的核心組成部分之一是設立“國際海事組織凈零基金”。該基金將利用碳定價機制所產生的收入,為發展中國家的技術創新、基礎設施建設和減排轉型提供支持。
基金也將特別用于減緩新規對小島嶼發展中國家和最不發達國家帶來的潛在負面影響,幫助這些國家更公平地參與全球航運綠色轉型。
后續步驟:通過與實施
修正案草案計劃于2025年10月正式提交國際海事組織會議審議,如獲通過,將于2027年起生效。留出的兩年過渡期旨在為各方提供充分時間,以調整運營模式并投資于替代燃料和新技術。
關于國際海事組織
國際海事組織是聯合國專門機構,負責全球航運安全、安保以及防止船舶對海洋和大氣造成污染。該組織成立于1948年,總部設在倫敦,主導制定了多項重要國際公約,包括《國際海上人命安全公約》和《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約》等。
轉自聯合國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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