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二十大報告中提出“積極穩妥推進碳達峰碳中和。立足我國能源資源稟賦,堅持先立后破,有計劃分步驟實施碳達峰行動”。
天津大學馬寅初經濟學院創院院長,國家能源、環境和產業經濟研究院院長張中祥對經濟觀察報表示,二十大報告中多次強調低碳及“雙碳”方面的工作,體現了黨中央的高度重視;“積極穩妥”和“有計劃分步驟”的表述則顯示了中國對于“雙碳”理解正在不斷加深。
2022年11月6日至18日,第27屆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COP27)即將在埃及舉行,主辦國埃及將今年的議題定為“共同執行”。在相繼作出減碳承諾后,主要經濟體如何協同、有力地執行承諾,成為決定全球氣候治理的關鍵。
在張中祥看來,中國從碳達峰到碳中和僅設定了30年的目標期,參考發達國家,這將需要一個前所未有的降碳速度,因此中國如何實現碳達峰、碳中和對于世界碳治理都具有重要意義。此外,中國作為最大的發展中國家,一直在全球氣候治理的框架內發揮獨特的作用。
經濟觀察報:如何整體理解二十大報告中,有關雙碳和綠色發展的內容?有哪些特別值得關注的表述?
張中祥:二十大報告中有三方面涉及綠色、低碳的內容值得關注。
一是延續了十八大以來提出并貫徹執行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推進高質量發展的表述。關注能源環境領域的人,往往可能只注意報告中有關綠色發展、低碳方面的內容,這個還是太窄了,需要有更全面的把握。環境政策主要是解決發展后遺留的環境問題,而更重要的是如何用更高質量的發展模式,從源頭上減少發展對環境的影響。
我特別看重二十大報告中“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著力推動高質量發展”方面的內容,這些理念會減少發展給環境帶來的壓力。比如“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一部分資源浪費,包括能源效率損失,就是由于區域分割,沒有讓市場充分發揮資源配置的作用;再比如“數字中國”,通過傳統產業的數字化、數字經濟的產業化,提高效率,減少對資源的消耗。
二是強調協同增效。二十大報告中提出要“協同推進降碳、減污、擴綠、增長”,我們目前不僅面臨碳排放的問題,還面臨很多與人們生活息息相關的空氣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等問題,這些問題之間有較強的聯系,在解決一個問題的過程中,也可以減少另一種污染物的排放。
第三,報告中多次強調低碳及“雙碳”方面的工作,包括“協同推進降碳”、“綠色低碳發展”、“發展綠色低碳產業”、“加快節能降碳先進技術研發和推廣應用”、“形成綠色低碳的生產和生活方式”、“積極穩妥推進碳達峰碳中和”、“有計劃分步驟實施碳達峰行動”等地方,體現了黨中央的高度重視。
經濟觀察報:二十大報告中提出“積極穩妥推進碳達峰碳中和”“有計劃分步驟實施碳達峰行動”,如何理解其中的“積極穩妥”和“有計劃有步驟”?
張中祥:按照“3060”的目標節點,中國從碳達峰到碳中和,只留了30年的時間。對照歐美發達國家45-60年的時間表,時間是非常緊迫的。如果再考慮中國二氧化碳的總體排放量,要求中國經濟和能源結構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向低碳化無碳化深度調整,降碳的速度將是世界范圍內前所未有的,這就需要積極部署,積極作為。
“雙碳”目標提出后,就進入了該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的工作部署,要求把碳達峰碳中和作為全年八項重點工作來抓,這顯示了政策的重視程度。但一些地方政府在具體的執行中,出現了攀高峰、搶跑、一刀切的做法,攀高峰增加了額外的能源需求,搶跑與運動式“減碳”砍掉了一些本來與中國的發展階段、技術水平還適應的項目或產能,減少了能源供應,造成能源供需之間的矛盾。2021年夏季開始在全國不少地方出現的“拉閘限電”,部分原因就是與攀高峰和搶跑一刀切這種不實事求是的做法有關。這說明“雙碳”的推進需要穩妥進行。要充分認識“雙碳”工作的長期性與系統性,不可能畢其功于一役,沖高峰、搶跑、一刀切式開展“減碳”,都是不可取的。
在這個過程中,中央和地方對于“雙碳”的理解也在不斷加深和完善,陸續出臺了“1+N”政策體系和實施方案。作為“1”,在碳達峰碳中和“1+N”政策體系中發揮統領作用,“N”則包括能源、工業、交通、新型基礎設施、建筑等重點行業和領域碳達峰實施方案,以及支持“雙碳”相關政策體系和保障措施等保障方案。中央也提出了支持有條件的地方率先達峰,這意味著,在保證2030年前碳達峰的前提下,不同區域不同發展條件在達峰上可以有一些時間點上的差別,比如西部地區由于經濟起步比較晚,國家必須給他們多留出一定的碳空間,允許晚一點達峰。其實,這就是從政策制定和實施層面如何處理經濟增長與雙碳目標的關系,使雙碳不能影響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基本點。這就是我理解的“有計劃分步驟”。
經濟觀察報:如何理解報告中提出要“積極參與應對氣候變化全球治理”?
張中祥:二氧化碳是所謂的“全球排放物”,即它的影響是全球范圍的,不區域性,因此它的治理也具有全球性。比如歐盟降低了一噸碳排放,減碳的收益是全球分享的,但減碳的成本是歐盟負擔的,這就是減排和應對氣候變化非常棘手的問題。因此,有效解決具有明顯“搭便車”特征的減碳和氣候變化問題,一定需要全球合作,一定要建立全球治理機制。
從《京都議定書》到《巴黎協定》,從自上而下的治理模式到自下而上的治理模式轉變,對于這個機制的建立,世界也是在不斷摸索。正是放棄舊有的模式才達成了《巴黎協定》。該協定提出要將全球升溫控制在2攝氏度以內,努力控制在1.5攝氏度以內,但根據一些預測,如果各國都能兌現《巴黎協定》的承諾,全球的溫升預計仍將達到2.7攝氏度。
這也是為什么后面不斷有一系列的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這些大會的作用一方面是保障《巴黎協定》的執行,另一方面也是逐漸推動各國增加減排承諾。
中國提出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的目標是出乎國際社會預計的,之前也許預計中國可能會在2060—2070年實現碳中和,而且中國承諾的碳中和不僅僅包括二氧化碳,而是涵蓋所有溫室氣體,這更增加了目標的挑戰。根據測算,中國如果兌現這個巴黎峰會后的新承諾,就可以把全球的溫度再降低0.16到0.30攝氏度,大大增強了把全球溫升控制在2攝氏度以內的巴黎峰會目標,沒有任何一個國家的承諾會帶來像中國這個承諾這么大的影響。因此,中國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對于世界具有重要意義。
在這個過程中,主要大的經濟體彼此間都互相盯著對方的減排承諾,對其他發展中國家關心的資源、技術、能力建設等方面的支持,主要經濟大國在其他國家做的事情對別的國家產生什么影響等等,此外,彼此間的合作對于全球協議的達成和承諾目標的不斷提高都至關重要。我們能看到之前中美在氣候方面相繼發布了《中美應對氣候危機聯合聲明》《中美關于在21世紀20年代強化氣候行動的格拉斯哥聯合宣言》,積極參與到這些國際和雙邊氣候變化談判中,對于促成《巴黎協定》規則的落實、實現中國本身的“雙碳”目標和實現全球范圍的控溫目標都有極大的積極作用。
經濟觀察報:中國在“積極參與應對氣候變化全球治理”方面可以做些什么?
張中祥:一方面,如上所述,中國作為重要的利益攸關方可以促進各國對氣候變化協議中承諾的落實;另一方面,作為最大的發展中國家,中國可以幫助眾多發展中國家爭取利益。
在氣候治理過程中,發展中國家溫室氣體排放量少,但應對氣候變化的能力弱,如何幫助發展中國家減少碳排放、適應氣候變化是全球氣候治理的重要內容。
2009年時,發達國家曾承諾至2020年間,每年向發展中國家提供1000億美元,用于適應和減緩氣候變化。雖然每年1000億美元的氣候融資也僅是杯水車薪,但這一承諾尚未兌現,2020年仍存在167億美元的資金缺口。此外,這一專項融資大部分用于氣候減緩項目(即用于減少碳排放的支持資金),發展中國家需要的氣候適應融資(即幫助適應全球或區域氣候變化的支持資金)占比并不高,無論從總量還是占比,對發展中國家提供的氣候適應融資都需要進一步提高。
中國深深理解發展中國家被要求為全球努力做出貢獻但得不到相應支持的困擾和擔憂,一直積極在全球治理框架內幫助發展中國家爭取包括發達國家氣候融資和技術支持,為發展中國家爭取更多發展空間。
經濟觀察報:對“雙碳”的關注更多集中在產業界,但實際上,“雙碳”也需要每個人的參與,如此次報告所述,“倡導綠色消費,推動形成綠色低碳的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我們個人的生活會逐漸感覺到哪些變化?
張中祥:這個問題看起來是個老生常談,但其實是一個真正的問題,“雙碳”目標的達成,需要每個人的參與。在環境問題上,環境投資彈性是大于1的,就意味著收入越高,對環境問題越關注,越愿意在改善環境方面花錢。
只有個人收入不斷增長,環保意識不斷增強,消費者才會愿意消費更綠色的產品。企業會適應消費者觀念的轉變,會更愿意做綠色的投資,生產綠色低碳產品,從而形成一種良性循環。
客觀來講不同經濟狀況的人群,人均碳排放是有區別的,比如有私家車的人和天天要坐公交地鐵的人,在出行上產生的碳排放就有較大差別,可以在碳市場設計上體現出這種差別。
現在的碳市場只包括排放企業。可以考慮把個人也納入進來,給個人分配一定碳排放權配額,日常排放少的可以出售自己的配額,不夠用的可以購買碳配額,這樣不僅可以以更低成本減少碳排放,還可以減少群體間的收入差距,推動共同富裕。
經濟觀察報:能源變革是雙碳目標達成的重要路徑,在此次的表述中,也顯示了兩者緊密的關系,二十大報告中提出“立足我國能源資源稟賦”“加強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加快規劃建設新型能源體系”,根據這些表述,中國未來的能源格局會發生什么樣的變化?中國如何平衡氣候治理、能源變革和能源安全?
張中祥:這兩年全國不少地方出現的“拉閘限電”、煤炭供應緊張讓人們對于能源安全關注度高了很多,好像我們的能源上出了問題,但實際上這些問題主要還是一些地方政府攀高峰和搶跑一刀切這種不實事求是的政策執行帶來的影響。
俄烏戰爭后,歐洲面臨的能源問題更嚴峻,氣候政策好像也有些“倒退”,好像要面臨氣候安全還是要能源安全的選擇。
我個人覺得任何時候,能源安全一定是基礎。能源安全是轉型發展的前提和基礎,能源不安全,經濟的轉型也就無從談起,很多環境的問題只有在發展中才能解決,不發展,就不可能解決這些問題。
對中國而言,“3060”是一個中長期的目標,雙碳工作不可能畢其功于一役,不可能一蹴而就。中國是一個多煤、少油、缺氣的國家,中國能源結構中,煤炭還是主力,仍占大約57%;發電系統中,火電機組也還占一半,發電占比更高;同時,原油的進口已經超過70%,這是中國的基本國情。
正如在二十大報告中提出要“立足我國能源稟賦”,因此,中國在煤電和控煤上的立場,既要考慮遵守全球氣候變化協議,也要基于本身經濟發展水平和能源結構的客觀現實。要立足以煤為主的基本國情,能源轉型要建立在能源安全之上,先立后破,要先建立更加多元的能源體系。這種多元不僅是傳統能源和新能源的多元化,同樣也包括能源來源的多元化,比如降低能源進口對單一國家的過度依賴等,推動煤炭和新能源優化組合,加強煤炭清潔高效利用,保障能源安全。
宋笛經濟觀察報部門主任
大科創新聞部主任兼高級記者
主要關注于科技類、創業類產業政策、創投領域以及交通物流領域。擅長深度報道和人物特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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